与大股东交易洛阳玻璃现金资产兼收
10月22日,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(,下称"洛阳玻璃")与其大股东洛玻集团签署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,分别是洛阳玻璃向洛玻集团出售其所持的物流公司100%股权和收购洛玻集团所持的龙新玻璃50%股权。
龙新玻璃成立于2003年,洛玻集团和另一独立第三方企业新安发达各持有50%的股权,由于这家公司主营业务为浮法的生产和销售,与洛阳玻璃的主营业务相近,而洛玻集团持有洛阳玻璃35.8%的股权,因此构成同业竞争关系,在此次交易后,洛玻集团不再持有龙新玻璃股权。
洛阳玻璃董事会表示,收购龙新玻璃不仅可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,也可以提升企业在玻璃行业的竞争地位,"龙新玻璃公司设备齐全,且生产线广泛。"截至今年8月31日,龙新玻璃累计亏损2562万元。
洛阳玻璃为此次交易所支付的现金达到3500万元,不过洛阳玻璃并不需要为此额外拿出现金,因为在收购的同时,该公司将旗下一间物流公司以70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洛玻集团。据了解,这家物流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仓储、货物配送、物流信息服务、玻璃及相关原材料销售等,而事实上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业务,只拥有现金及位于洛阳玻璃公司附近8公顷的土地资产,洛阳玻璃董事会认为目前出售物流公司是使土地变现的好机会,所得收入有利于加强公司财务及资金状况。